郑洪利,应用心理学三级教授,中国心理学会首批注册临床心理督导师。现任教育学院院长,青岛大学研究生导师,青岛市人民政府督学,青岛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山东督导点负责人。
担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委会常委、团体心理辅导专委会常委、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教育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理事,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研究研究会副主任,青岛市心理学会理事长等学术职务。
主要研究方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团体心理辅导、个人成长、职业发展等。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0余项,出版论著10余部,发表论文40余篇。获得全国职业教育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社科三等奖,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一等奖等
先后获得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别贡献奖,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十佳教师,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佳专家,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职教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青岛市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青岛市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