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22〕1号)要求,严格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学校〔2024〕第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4年我校设置11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并将我校设置为3所本科院校的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一、我校设置的11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
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海运职业学校,莱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中基信息文化专修学校,私立青岛华泰科技培训学校,青岛市城阳区正德文化培训学校,青岛西海岸新区汇英科技专修学校,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中学(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青岛华中职业高中有限公司,乐陵民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设置我校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高校名单
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泰山学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过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8日-26日,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受理电话:培训学院,0532-86101218;
受理邮箱:jjb@qtc.edu.cn。